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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实践和思考
发布时间:2018-9-25 8:39:32

    民无商不活,国无商不兴。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离不开良好的政商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之间要建立起一种“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这是中央对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提出的明确要求。
    近年来,禹州市民营经济发展迅猛、充满活力,全市民营经济组织达到69703家,民营经济占全市GDP的73.8%、税收的69%、从业人员的88%,成为促进禹州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讲话精神,禹州市多部门联动、组合拳出招、全方位覆盖,积极营造政商之间交往有道、公私分明、廉洁互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新时代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政商关系是政府和市场、权力和资本相互关系的综合反映,当前,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具有长远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首先,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提出,有利于形成各尽其责、共谋发展的格局,为引领新常态下民营经济的发展举起旗帜。新型政商关系是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时代背景下,是中央强调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在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的同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提出的。习近平总书记讲话释放出了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信号,更加坚定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念,为民营企业家处理政商关系提供了崭新的思路,也扫除了政府官员心里的雾霾,能让大家可以放手去工作,为各级政府营造重商亲商的发展环境指明了方向。
    其次,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有利于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营造公平有序法治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亲和清应当建立在法律基础上,做到有边界、有担当、有作为。在社会主义法治时代,政府和企业之间既要有关怀与帮助,更要严守边界,“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要摆放在各自的位置。营造公平环境,推行利好政策,政府义不容辞;追求经济效益,推进技术创新,企业当仁不让。政府和企业分工明晰,也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扶持而不纠葛,坦诚而不偏私,方能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再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又破解少数干部“为官不为”的问题,对于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有着重大意义。亲清政商关系的提出,澄清了困扰干部的一些模糊认识,如反腐败制约了经济发展、“八项规定”后多干不如少干,等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划出党政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家交往的底线与高线,党政领导干部不仅要守住底线,而且要看齐高线,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减少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二、禹州市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做法
    禹州市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切入点,开展干部作风保障行动、“三浮”问题专项整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腾飞”等行动,制定出台系列文件,引导政商之间做到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双向通畅、界限分明。
   (一)立规矩,点亮政商交往“红绿灯”。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举措。2017年,禹州市纪委、市工商联出台了《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对禹州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进行了顶层设计,以“明规矩”破除“潜规则”,为政商交往提供了行动指南。
    一是为“亲”导航,支持坦荡真诚交往。文件从解决好“不想交往”“不敢交往”“不善交往”“不会交往”四个现实问题出发,把握政商交往的关键环节,指导党政领导干部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交往。去年以来,全市上下持续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完善领导干部分包联系规上工业重点企业责任制、县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等工作机制,通过到所联系企业调研、现场办公,每月组织一次企业家座谈会或早餐会等政企交流活动,主动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朋友等实际举措,做到企业动向第一时间获悉、企业诉求第一时间掌握、企业困难第一时间了解,真心实意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二是为“清”明纪,划出政商交往底线。文件坚持政商交往“有交集不能有交换、有交往不能有交易”的原则。对党员干部提出“五严禁”:严禁向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乱募捐,严禁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严禁干预和插手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收受财物、接受宴请,严禁在企业兼职。同时,引导民营经济人士自觉做到“五个不”:不行贿送礼,不输送非法利益,不违规聘任干部,不干预公共决策和执行,不违法经营。此外,明确对政商交往中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做到“五严查”:严查设障刁难,严查为官不为,严查衙门作风,严查吃拿卡要,严查滥用职权。
    三是强化督查,促进工作举措“落地生根”。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及禹州市促进民间投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对涉及职能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组织涉企科室开展绩效评议活动,增进了政企沟通。此外,对在政商交往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党政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建平台,架起政商交往“连心桥”。
    禹州市各职能部门落实文件要求,出台了简化办事程序、优化金融服务、强化人才培训等具体措施,搭建起帮助企业解难济困、协作发展的“连心桥”。
    一是搭建高效创业营商平台。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降低创业成本,禹州市累计发放“三十五证合一”营业证照4000余份,实现“三个一”办理事项100余项,大幅度缩短企业从筹备开办到进入市场的时间,将有效降低企业创业成本。同时,积极搭建优良金融服务平台,组织召开银企项目洽谈会和专项对接活动,促成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近200家企业达成签约意向近40亿元。此外,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今年禹州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科技创新企业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共发放奖金600余万元。
    二是搭建优秀企业家成长平台。全面实施“英才计划”和企业家队伍培养“十百千”行动计划,建立优秀青年企业家人才库,每年遴选部分企业家到国内知名高校开展短期培训,实行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探索“以企业家培养企业家”的新模式,营造适宜企业家成长的环境。去年以来,先后组织5期重点民营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班、清华大学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等,共培训企业家300余人次。
    三是搭建亲清关系宣传平台。在全市范围开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系列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微博和短信等媒介,宣传禹州市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措施和做法,做到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章、广播里有声音、手机网络有信息、户外标语有气氛。
   (三)治慵懒,袪除懒政怠政“衙门病”。
    民营经济是环境经济,一些职能部门懒政怠政“衙门病”,严重损害发展环境,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绊脚石。禹州市纪委监察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政商关系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着力破解目前全市政商交往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商环境持续向好,用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强化监督,持续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治理。近年来,由禹州市纪委监察委牵头,在全市开展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活动,每年确定一个载体,持续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组织26个乡镇(办)和市直各单位开展自查懒政怠政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对部分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
    二是优化环境,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工作。禹州市纪委监察委把服务保障“放管服”改革作为优化发展环境、围绕中心大局的抓手,创新开展了集中督查、跟随群众跑一次、综合评议“三个一”活动。通过集中督查查找出各单位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在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跟跑活动中,所有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将跟随群众跑一次,作为群众的“陪办员”或者“代办员”,切身体验办事过程,“陪跑”结束后,由陪跑单位组织群众填写《“跟随群众跑一次”情况登记表》,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同时,市纪委联合市政务服务中心研究制定了《禹州市“放管服”改革“跟随群众跑一次”常态化制度》,进一步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在综合评议中,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现场调查、回访调查、集中评议,邀请企业群众、两代表一委员对涉企服务单位进行评议,媒体公开成绩,征求意见建议,督促职能部门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细化制度,促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近年来,禹州市纪委监察委制订了《禹州市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禹州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运行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重点项目、民生工程、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环境保护等涉及重点领域30余项监管制度或问责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体系。
   (四)治贪腐,严惩损政祸企“害群马”。
    禹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执纪专责机关职能,严惩损政祸企的“害群之马”,强高压、长震慑,让搞交易、作交换的越线破纪者付出代价。
    一是严肃执纪,坚决查处涉企违纪问题。禹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对损害企业环境的案件100%受理、100%查处、100%追究的原则,全面受理涉企信访举报,主动排查涉企问题线索,对相关案件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和责任追究,并对政商交往中存在的典型案例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
    二是严控风险,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禹州市纪委监察委在全市开展开展公职人员违规经商、企业兼职等问题专项治理,同时,加强重点领域管控,开展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
    三是强化震慑,教育干部廉洁履职。禹州市纪委监察委坚持标本兼治,筛选整理了我市在政商交往方面的3起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在政商交往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重申了政商交往“五严查”“五严禁”“五个不”纪律规定,同时,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过召开全市警示大会,通报剖析近年发生在身边的政商交往违法违纪典型案件,以案明纪。此外,组织全市围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开展自查自纠、对照检查,查找风险漏洞进行整改,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制度,共同营造政商亲清交往的绿水青山。
    三、从统战角度浅谈几点思考
    统一战线在促进政商关系健康发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方面有着独特优势和作用,通过从统战视角看内涵,用统战思维抓谋划,积极推进新型政商关系建设。
  一是坚持“和而不同”,努力营造亲清政商关系氛围。政商关系之所以能“亲”,是因为有“同”,这种“同”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政商关系之所以能“清”,是因为两者有“异”,这种“异”集中体现在“为公”与“为私”上。党政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公器,非公经济人士手中的财富从法律上说是私器,按照统一战线求同存异的原则,双方都必须尊重这种“异”,恪守这种“异”,公器必须出于公心、用在公事上,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清”,做到守底线、分公私、讲责任,实现交往有道、于公有利、发展有益。
    为此,禹州市明确了党员干部在与非公企业及人员交往中做到“五严禁”、非公企业及人员与党员交往自觉做到“五个不”,并对政商交往中存在的“不亲”“不清”、营商环境“不优”、企业素质“不高”等问题及时“亮剑”。在开出了政商交往的负面清单的同时,根据上级精神,研究起草了《禹州市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从营造优良法治环境、营造优良市场环境、营造优良社会环境、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和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驾护航。
  二是坚持联谊交友,广交深交非公有制经济界的挚友诤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说,做好新形势下统战工作必须坚持联谊交友,特别是要深交一批能说心里话的挚友诤友。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年代,老一辈党的领导人曾与荣毅仁等一批“红色资本家”结成挚友诤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发展经济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用,但不能就是一个劲地招商引资,见物不见人,要关注他们的思想,关注他们的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引导,同他们交思想上的朋友。
因此,党政领导与非公经济人士交朋友需要制度化,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困难问题,及时做好引导和帮助工作。今年4月,禹州市委书记王宏武先后主持召开4次座谈会,与来自不同行业的47名民营企业家共商禹州产业转型发展大计。目前禹州市已建立了党政领导与企业界结对联系交友制度、统战部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工商联与企业和商会经常性联系机制等制度,多渠道搭建了地方党委、政府与企业、商会沟通协商的制度化平台,同时,创新政企沟通渠道,每半年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召集有关部门对企业家反映问题进行集中解决,营造政商交往良好环境。  
    三是坚持亲商、安商、富商,积极当好民营企业的“服务员”。照顾同盟者利益是统一战线的基本原则。当前,亲商、安商、富商,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就是对非公经济人士利益的最大的“照顾”,党政领导和机关干部当好企业的“服务员”,为企业提供“保姆式服务”,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着力”(着力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着力放开市场准入、着力加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引导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培育大企业集团、着力清理精简涉及民间投资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涉企收费等)工作要求,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促进民营企业实现转型升级。
  禹州市从2016年4月起实施“五大建设五大战区五大行动”战略,采取“县级领导带头抓、各职能部门齐协作、后备干部一线干”的模式,服务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工作中坚持日报告、周例会、月排名、季点评、年总评机制,仅2018年上半年,项目建设工作日报告在县级领导“担当群”发布文字信息3034余条、图片2633余张,19个项目组由县级领导牵头召开周例会437次,协调解决手续办理、资金紧张、环境不优等方面的问题70余个,解决了企业在项目落地、建设中面临的一系列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深入推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奠定了基础。
    四是加强教育引导,促进“两个健康”。通过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建立健全以信用记录为核心的联合激励与惩戒长效机制,引导他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讲的,厘清政策与法律、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要引导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围绕打好“四张牌”、打赢“三大攻坚战”、“产业转型促进年”等重点工作,参与“企帮村”精准扶贫活动,更多地回报社会、回报家乡。
在今年4月禹州市慈善总会的成立大会上,22名爱心企业家代表进行了现场捐赠,共募集慈善资金2000余万元。在禹州市为统战部、市工商联、市扶贫办联合开展的“企帮村”精准扶贫中,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身脱贫攻坚战,70余家民营企业与53个贫困村进行结对帮扶,实现了贫困村企业结对帮扶全覆盖,目前帮扶企业已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90余万元,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回报社会,与全市人民共享幸福生活,共奔全面小康。
    五是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作用。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在构建以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中有着特殊地位和独特作用。工商联要把握统战性,在政治上引导好广大非公经济人士,把他们团结在党的周围;突出经济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要以“店小二”精神服务好会员企业,协助政府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发挥民间性,积极反映意见诉求,畅通非公经济人士与党和政府间沟通联系的渠道。
    因此,统战部门和工商联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积极查补短板,实时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痛点和风险点,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愿要求,进一步落实好相关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同时,要鼓励和支持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紧紧围绕促进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实。

    来源:禹州市委统战部